在接受《風眼》記者專訪十幾個小時后,曾自稱是“王尼瑪扮演者之一”、因為提離職被暴漫CEO任劍威脅、還被限制人身自由、沒拿到公司給他的全額借款、并被要求簽署苛刻離職協議的暴漫前員工(下稱“黑尼瑪”),態(tài)度突然180度大轉彎,向《風眼》推翻他此前的大部分說辭。他說:“我是個法盲”、“(根據合同)任劍借多少錢給我由他說了算”、“我是戴頭套的人沒錯,但我?guī)У念^套是黑尼瑪”、“我從來沒有飾演過王尼瑪”……他還在自己的微博上發(fā)布多條視頻,向真正的王尼瑪和任劍道歉,請求后者原諒他,并再給他一次回暴漫繼續(xù)做網管的機會。
幾乎與此同時,任劍給《風眼》打來電話,他平和地復盤了被稱作“王尼瑪出走事件”的全過程。在任劍的敘述里,黑尼瑪只是公司的網管,身背不少高利貸債務。為了幫助黑尼瑪改過自新、好好生活,任劍答應借錢給他,但后來發(fā)現他把錢揮霍到了不合理的地方,并且債務越來越多。公司HR和黑尼瑪談話后,他提出離職,但拒絕簽署還款協議。消失一周后,黑尼瑪導演了所謂的“王尼瑪出走事件”。
在針鋒相對幾天后,如今雙方已經達成了諒解協議,黑尼瑪順利離職、暴漫放棄追究其法律責任,這場鬧劇暫時收場。
如今回想起與黑尼瑪相處的整個過程,任劍說他最大的感受是“心寒”。在暴漫,公司借錢給員工應對不時之需是一個傳統,也是公司的福利之一。但讓任劍沒想到的是,這竟然會成為一場鬧劇的導火索。
在加入暴漫之前,黑尼瑪曾在電腦城自主創(chuàng)業(yè)開小攤,對計算機很在行。2016年5月,黑尼瑪成為暴漫員工,6月,提出借款要求。任劍并沒有拒絕這個入職僅僅一個多月的員工的借款訴求,他說:“我們做節(jié)目,報道過很多被高利貸催收的人的種種不幸,現在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,而且他入職第一個月的表現非常好……”
6月20日,雙方簽訂了總額10萬元的借款協議。后來任劍陸續(xù)借給黑尼瑪5.5萬元,黑尼瑪還稱從任劍助理那借到10萬元,共計15.5萬元。但任劍很快發(fā)現,黑尼瑪沒有遵照合同的約定將借款用于還債。任劍提供的一個截圖顯示,黑尼瑪曾在朋友圈炫耀:自己花費19萬元拼裝了一個電動車。
“看了截圖我渾身都氣!”更讓任劍意外的是,黑尼瑪告訴他——自己不僅沒有把債還完,還在更多的借貸app借了錢,“他原來從4個現金貸app借錢,后來增加到了7、8個。”根據任劍的敘述,法務和HR與黑尼瑪溝通后,黑尼瑪提出離職,但拒簽包含還款計劃的離職協議。從公司擅自消失一周后,黑尼瑪在社交媒體上導演了這場鬧劇。
12月21日凌晨至當天中午,黑尼瑪陸續(xù)通過微博用戶@bingolaga放出一系列截圖,稱自己被暴漫和任劍限制人身自由,在房間安裝監(jiān)控,還被逼走投無路,引起了廣泛關注。
“我對謠傳這個概念有了新的體會,人們似乎希望陰謀論就是真的,真相是黑暗的,商業(yè)是破壞人性的。有人爆料不論有沒有證據,只要使用了監(jiān)控、撒謊、打臉、威脅、永遠閉嘴這樣子的字眼,一經轉發(fā)就變成了實錘和黑料……整個事件下來,有誰獲得了一些正面的價值?就如同烏合之眾所寫,在處理完這種事之后,我們該做內容的人依舊加班做出好看的內容給我們的消費者,而造謠的人摸黑了一撥,可以無負擔的隱藏在茫茫人海之中。”任劍在22日凌晨3點發(fā)朋友圈這樣表示。
“人們對所謂的證據已經不在乎了,只相信他們想相信的東西。”任劍無奈地對《風眼》說。
黑尼瑪傷害了王尼瑪,任劍得到的教訓是:公司需要規(guī)范化的運營和管理。2017年年末頻遭不幸,任劍希望重新出發(fā)的王尼瑪能好好走下去。
今年10月27日開始,《暴走大事件》再也沒有更新過,此前第一季到第五季的內容全部被下架。一直到11月30日,暴漫才重新宣布《暴走大事件》回歸。期間,暴漫經過了嚴格的內容自查。任劍告訴《風眼》,“以后《暴走大事件》會嘗試更多玩法,比如說加入一點綜藝的元素、還有外拍等環(huán)節(jié),讓節(jié)目更豐富。”
“我希望這件事就這么過去吧。”任劍說,王尼瑪應該帶給人快樂。
以下是鳳凰網科技《風眼》欄目與暴走漫畫CEO任劍的訪談實錄,略經編輯:
《風眼》:你對這件事情本身怎么看?
任劍:我覺得看熱鬧的人已經看完了,大家注意力已經不在這兒了,我們現在也想讓這件事情過去。
這件事情的開始就是一個金融類微博號發(fā)了一些微信上面的截圖,我們看的時候并沒有在意,任何一個人微信上面都可以說自己是王尼瑪。而他指控說是我任劍對他進行了監(jiān)控,我對他人身自由進行限制,一開始我們覺得很莫名其妙,不知道這個消息是從哪兒來的,然后也沒有想到大家會比較把這個東西當一回事。
我們都知道這個人是誰,我們處理了一個員工但不是經我處理的。他說他要離職了,那我們就說你可以離職,但是必須在離職協議上簽署一個還款的協議。因為之前他有欠錢,我個人加上我的助理一共給他借了15萬塊錢。只要是暴走漫畫的員工,需要錢的時候我們都會借,比如著急用錢買房、買車等,不只有他一個會這樣。但是當你要離職的時候,我們一般要求該員工在離職時把借的錢全還了,或者簽署一個什么時候會還多少錢的協議。對于所有借錢要離職的員工,我們都是這么對待的。
但是他沒簽任何協議包括離職協議,直接就走了不來上班了,電話也聯系不上。當時首先想的就是要不要報警,感覺這是要成老賴了。但是轉念一想小孩子這是一時沖動,就說先等等,不著急。然后到20日還是21日,他已經一個星期都不來上班了,那就算是擅自離崗,合同規(guī)定擅自離崗超過三天就可以算單方面解約了。
然后法務和人力資源等部門就給他發(fā)了一個短信,就說因為你自己擅自離崗超過期限,已經自動離職了。沒想到這件事就變成了他認為我們威脅他的起因。我看所有東西他都發(fā)這個截圖,就說什么是你逼我的,但是我不知道哪表現出來我們在逼他。我們只是希望他能夠和我們簽署協議,把還錢的事情說清楚怎么還就行了。
《風眼》:借給員工的錢一般都是你自己借嗎?或者是由公司來借出?
任劍:一般來說是公司來借。但有時候我自己也會借,因為公司流程特別復雜,如果員工急需用錢的時候,等不了公司,走一個流程要走三個多月,所以員工急的話我也可以直接個人對個人。然后第二個也是我們法務的一個便利吧,個人和個人之間借款可以做到無限連帶責任,不還錢直接仲裁就可以解決了,方便一些,也有保障一些。公司和公司之間或者公司和個人之間如果出現不還錢,處理起來就麻煩一點。因為我們也是公司合伙制度,公司借和個人借其實區(qū)別沒有那么大。
《風眼》:這個事情發(fā)生后,對你來說有什么啟發(fā)?
任劍:我覺得第一個啟發(fā)就是要重視互聯網資產的管理。這個員工負責網管的時候也負責機器設備調試,他通過職務便利拿走暴走漫畫的兩個微博號,熊貓和斗魚直播賬號也被他換了用戶名和密碼,我們已經通過平臺方式追回微博號。所以第一個比較關鍵的是,以前覺得一個網管來管我們的賬號密碼系統方便工作,現在看來這需要有流程能讓公司管理密碼設置、賬戶名更迭等,比如說你要改一個東西需要走書面申請。以前沒有這個流程,一個員工說密碼太簡單了他要改一下就讓他改,然后他自己存下來就行了。現在我們內部改動任何東西都要走流程,這樣的話公司就知道哪個賬號的賬號密碼是什么。然后是我們不會再輕易把這些重要文件交給個人去管理,比如通過某個系統實現從中央來管理,每個人有固定的權限。這塊我們已經在升級了,也算是給我們敲了一個警鐘,公司是基于互聯網資產,互聯網資產的安全性很重要的。
第二就是在招聘上,我們也反思這樣的員工為什么會被招進公司來。他一開始的確在創(chuàng)業(yè)做計算機相關的東西,所以我們覺得過來做網管是非常合適的,所以沒有做更多的調查。因為暴走漫畫一向講究的是只看能力不看學歷,之前還鼓勵大家跨崗,比如真正的王尼瑪是汽修專業(yè)的,我們的很多主編都是學服裝出來的,也有來自新東方的,但沒有學炒菜的(哈哈哈哈)。我們擁有專業(yè)背景的人只有從電視臺里面出來的,比如導演,連攝影也都不是科班出身。我們用人的理念就是做互聯網,需要對互聯網有很強的感覺,而往往都是在一些不在自己專業(yè)里面的人能做出非常接地氣、非常有趣的東西,因為他生活本身就很有趣。所以我們原來的招聘一直是不拘一格,我們覺得你有意思,你能跟暴走大家庭在一起,我們就歡迎你。起碼我給你兩個月的試用期,你用一用,試一試,不行的話大家和平分手,也沒什么關系。以后我們會在背景調查上加強,因為除了有手藝之外,更多還要考驗你的人怎么樣,包括你的負債情況。
我記得他進來的時候,是2016年5月跟他簽的試用合同,試用期是兩個月,2016年的6月20日跟他簽的借款協議。他進公司的第一個月表現非常好,很積極。一個月之后他開口借錢,我們當時的想法就是幫他一把,因為我們做節(jié)目也報道了很多被高利貸催收的人的種種不幸,現在有一個活生生例子就在面前,而且他的能力還不錯,人也挺機靈的。當時沒有算過5000塊錢一個月的薪水,他要干多少年能還回來這么多錢,就只想你好好干你的工資會漲,起碼你的生活會改善,不會一直是死循環(huán),拿每個月的工資里面的一大部分去還利息,然后一輩子抬不起頭。我們當時是真的只想幫他,幫他改善自己的生活,擺脫高利貸。當時是本著這樣一個心態(tài),更何況借款合同他父母也綁定在里面,所以當時沒有太多的想法,挺放心。
現在主要就是覺得挺心寒的。我們給了他工作,沒有過多的調查他的背景,因為覺得他不錯,并且相信他會做的更好。他開口問我們借錢就給他借了,我們希望把他從一個負能量的循環(huán)里撈出來,讓他好好工作。但是我們發(fā)現他把錢花到了不正確的地方,因為借款合同上寫的很清楚,當時法務留了心眼寫的很清楚,借款的使用用途必須是由我來認定的,我認定你要還債,我認定這是你日常生活的開銷,我們叫日常經營,他借的錢可以用在這兒,沒問題。但是他把我和我助理的錢花在去拼裝一個電動車上面,我也不知道電動車會花這么多錢,他有一個截圖好像是今年7月份的時候,當時我看了渾身都氣!19萬!花了19萬在一個電動車上面。他把這照片放到自己朋友圈里面,有沒有吹牛的成分我不知道,但我不相信一個電動車能花這么多錢,我知道可能玩音樂或者玩攝影的花錢,但是我不知道玩一個電動車能花這么多錢。
他還公然把這個放到朋友圈去,我覺得非常不合適。然后我問他你的錢還了嗎,他說沒有,不光沒有還錢,他還向更多的借貸貸app去借錢。一開始他跟我說他有四個快借app,后來我發(fā)現多到快有七八個。我發(fā)現這勢頭不對,拿我們的錢去買了一個他的工資在當時無法承受、償還的一個玩具,這是他的生活方式,那我就真的沒辦法。當時其實我就有點擔心了,我就問法務說這個錢還要得回來嗎?法務說你當時跟他借款合同寫的是兩年,你現在沒有辦法,但是我說他完全沒有按照我們當時協議來用這個錢,然后我們法務問了他一嘴,他就著急了,特別著急。然后他死咬著一個東西是,我的合同寫著是10萬塊錢,但是我從我的賬戶里面給他只轉了5.5萬元,所以我還欠他4.5萬元。他說如果我把這4.5萬元也借給他了,他不會有現在借這么多高利貸。
他就使勁跟我說是因為我還欠他的4.5萬元,很多時候一直強調這個事情,我很懵。我就跟他說首先合同里10萬塊錢用途是什么寫的很清楚;第二就是我和我助理的錢,不管誰打給你的錢都算是我們公司給你借的錢,一共都給你借了15萬;第三你現在說因為我不給你這4.5萬元,然后變成我欠你4.5萬元,這個太荒唐了。我馬上給HR說我覺得這個人有點問題,讓HR去看他的工作,去看他還有沒有其他一些事情。HR過去跟他溝通,具體細節(jié)我還不知道,但是在12月14日他說我要離職,然后我允許他離職,但是讓他說清楚借的錢要怎么去賺錢來還,怎么聯系他,然后我說要簽一個協議,首先是離職協議得簽,協議里面會有說接下來多長時間內把錢還了就行,個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,當時我很明確跟他說了這一點。
《風眼》:他對錢敏感,又害怕承擔責任?
任劍:是,所以對于他20日說的這一堆話,我還問我們法務是不是你們又逼了他?他們說完全沒有,我們沒有再聯系。我還問他們是不是找催收,或者要誰誰誰開什么律師函,干這種特別過激的事情。他們說完全沒有,他們和他最后一次聯系是12月20日給他發(fā)了一個短信,告訴他因為你自己說離職,然后你就消失了一個星期,已經形成規(guī)定上的自動離職了,所以要跟他要有一個確認函。但是他打電話不接,也不到公司來交接,所以法務和人力資源一起發(fā)個短信確認是不是離職了,從那條短信之后跟他再沒有聯系過。接下來就是有一個炒股的微博賬號發(fā)了一堆截圖。還有他拿走那個賬號@極品國產阿香,那是暴走漫畫另外一個藝人的小號,不再運營了。他把那個號拿走了占為己有,然后在上面說了很多所謂的爆料。然后我們看到這些東西的時候,我個人的第一個看法,所有他的截圖都是他一個人說的,而且他上面自稱王尼瑪。我就覺得這種東西誰會信,微信上面我也可以改名叫王尼瑪,全都是他一個人在說話,連構成基本對話的這種證據都沒有。
《風眼》:他本身不是王尼瑪是嗎?或者只是其中一個扮演者?
任劍:不是,他跟王尼瑪沒有任何關系。
《風眼》:他之前跟我們說他演過“黑尼瑪”,有這個角色嗎?
任劍:黑尼瑪不是我們官方定的角色,并不在暴走家族里面。黑尼瑪是這樣的,他是我們的網管,也管我們直播賬號,他是在直播的時候自己拿了一個在辦公室陳列的頭套戴上了,這是個黑色的頭套,然后在直播上跟用戶說說話,聊聊天。這個事情一開始沒人知道,后來發(fā)現了覺得也無害,無傷大雅。但黑尼瑪并不是暴走家族里面的角色,官方也沒有確認這樣的角色。我們真沒想好黑尼瑪應該是一個怎樣的角色,它的定位是什么樣的,應該做什么的節(jié)目,應該出什么樣的內容,應不應該投資這個角色,我們完全沒有計劃和想法。既然已經說出來了就說出來了,沒辦法,但確實是黑尼瑪只是他自己拿了頭套在直播上面玩的一個角色,形象歸公司,但是這個角色并沒有被列入暴走家族里,我們也沒有在這個角色上投資或者做任何規(guī)劃。
《風眼》:他曾給我展示過一份合同的照片,里面寫著他的違約金是三十萬,一個網管為何還有違約金?
任劍:這的確是我們跟他的合同,這合同我也得解釋一下,他拿這個合同確實做了不少文章,這也是我們以后會改進的地方。暴走漫畫在簽人的時候,合同上面的職能和工作地點是沒有定得特別仔細的,比如說合同上面工作地點說的是深圳,但他實際工作地點是西安。另外我們有很多藝人本職都不是藝人,都是公司員工、比如曾經是運營、攝像或者其他,因為我們經常要拍東西,經常把身邊員工拉過來,拍著拍著他就火了。所以在合同條款里面會有要求,如果公司需要你上鏡,則公司有對你的優(yōu)先簽約權,這是我們在演藝條款里面加的一條。我們這么做是比如員工拿暴走資源拍一個東西,火了就找不到人了,所以作為公司想保持起碼的優(yōu)先簽約的權力。
包括最開始公司跟我任劍的合同也是演藝,就因為我演的實在太爛了,所以他們讓我就別演了,我還可以做一些編劇。暴走脫口秀第一集和第二集都是我演的,你還能找得到,確實是演的很爛。他拿出來的這份勞務合同是2016年5月份跟他簽的,上面寫的是演藝、工作地點是深圳、月薪是5000塊錢,并且一次簽了五年。簽五年是他要求的,理由是他說自己放棄了之前創(chuàng)業(yè)的項目,其實就是在電腦城里面開的一個小攤。因為放棄了自己的創(chuàng)業(yè)項目,所以他說需要給一些保證。我說怎么保證,他就說合同簽五年。我想那也行,反正到時候不行就提出來解約,解約只不過個N+1的成本問題,當時這么想的。
答應了簽五年之后,他又說既然簽這么久,就想把違約金往上調一調。我當時覺得行吧,這還能有什么違約,就調唄,然后就給他了,他就簽了。當時沒有人逼著他一定要簽,這個合同真的是雙方共同愿意的一個事情。他要不同意違約金金額或者不同意五年,或者不同意5000塊錢的月薪,他可以不簽。但是最終他簽了,現在說你簽了又拿過來說是不是違約金寫太高了?我想強調合同是一個雙方認可的東西,如果他不認可可以當時就提,白紙黑字又沒有什么瞞著各自的。
《風眼》:你覺得這個事情引發(fā)這么大的關注,跟之前暴漫作品被下架有關系嗎?
任劍:對,我們覺得會有關聯。尤其是最近,我覺得整個互聯網上面喜歡看熱鬧的人非常多,人們選擇去相信一些事情,但這些事情未必會是真的。
我朋友圈寫了一段話段話,我想讀給你聽,是我凌晨的時候非常有感悟寫下來的:我對謠傳這個概念有了新的體會,人們似乎希望陰謀論就是真的,真相是黑暗的,商業(yè)是破壞人性的。有人爆料不論有沒有證據,只要使用了監(jiān)控、撒謊、打臉、威脅、永遠閉嘴這樣的字眼,一經轉發(fā)就變成了實錘和黑料。對于暴走,對于我,對于王尼瑪,對我們公司的員工,我們一直想生產好的開心內容、好的節(jié)目,我們不想讓我們的品牌在這種詞匯下來過多的渲染。但是大家更想要的是鬧劇和反轉,逼著我們必須不斷去證明我們的清白。所以也是想真誠的跟所有媒體朋友們溝通,其實我們娛樂媒體想要推動的東西,就是整個事件下來,有誰獲得了一些正面的價值?在處理完這種事之后,我們該做內容的人依舊加班做出好看的內容給我們的消費者,而造謠的人依舊可以無負擔的隱藏在茫茫人海之中。
我非常有感觸,我感覺這個互聯網的環(huán)境,尤其今年下半年越來越出現這樣的情況。人們對所謂的實錘,對所謂的證據已經不在乎,人們只相信他們想相信的東西。
《風眼》:會不會跟溝通不暢有關?比如說風波出現之后你沒有出來接受采訪回應?
任劍:我是很喜歡說話的一個人,但公司特別害怕我說著說著就說多了。比如打電話講一個小時會耽誤工作,他們找我就找不到。所以基本上公司的市場部包括公關部門的同事,他們能把握的就讓他們自己解決,他們真的不知道該怎么回答才找我。我想那也行吧,可能他們想讓我生活稍微輕松一點,這也挺好的,這好意我領了。
《風眼》:你覺得王尼瑪這個形象在這個事件中受到傷害了嗎?
任劍:肯定受到了損傷,哪怕現在他澄清他不是王尼瑪,已經有很多的人包括那些曾經關注但現在已經不關注這件事的人,他們了解的信息還是片面的,我們非常不希望讓他說的監(jiān)控、封殺這種詞匯和王尼瑪、和暴走產生聯系和聯想。這種傷害是無形的,我們做的是娛樂和快樂的內容,我們不想讓任何這種負面的詞匯和我們聯系到一起,不然如果別人可能會提起來就說,你知道嗎暴走里面有一個員工被監(jiān)控了,或者有一個員工被封殺了,有一個員工被逼出了強迫癥,被逼到了想自殺,這樣子會對你整個公司產生的內容有了負面的想法。所以這是我們是一定一定要澄清的,他已經說了他不是王尼瑪,這是起點,但是一定要他澄清的是無中生有的東西是不存在的,需要大家忘掉這些。
《風眼》:這次風波中,很有趣的一點是——大家關注的是王尼瑪竟然不是一個人扮演?
任劍:我非常肯定,王尼瑪到目前為止都是一個人(扮演),我想通過你這個渠道跟大家說,請放心你們喜歡的王尼瑪老公就是我喜歡的那個王尼瑪老公,就是一個人,從頭到尾都是。
接下來怎么發(fā)展,比如說王尼瑪老了該怎么樣,目前我們也是不知道的。我們只能說如果王尼瑪他演不下去了,誰來去演王尼瑪,或者我們就把王尼瑪變成一個符號,他就不用再演了,我們也不知道,我們也沒打算,因為還沒到那一天。
我們也都是90后,我們還都很年輕,所以這個問題問到我們,我們也沒辦法回答。但是我在昨天我的文章里面寫了,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我們會開誠布公跟所有人去講,如果王尼瑪要換人了我們會給大家說,也請大家相信我們,從第一季到現在的王尼瑪沒有變。
《風眼》:今年你的個人形象變化很大,從短發(fā)到長發(fā),這有什么含義嗎?
任劍:我現在是短發(fā)。這并沒有特殊含義,只是因為我很懶,我一般頭發(fā)留三個月左右才去理一次。胡子也是,我有的時候不刮胡子,有的時候我刮的特別干凈,就是兩個禮拜刮一次,我比較不重視這方面的東西,整個人處在創(chuàng)業(yè)的狀態(tài)和創(chuàng)作的狀態(tài),比較在意在自己的世界里面。
《風眼》:說到創(chuàng)業(yè),暴漫有上市計劃?
任劍:具體的我們暫時沒什么可以透露的,如果有的話至少可以也是看得到的信息。我可以告訴你的是,我們是有投資的,我們的投資人會對他們退出有要求,所以說最后一刻我們是自己上市,還是賣掉,還是把投資人的股票買回來,肯定是有這方面動作的。具體是不是一定要上市我們也不知道,因為市場大家也看得見,上市對于文化類企業(yè)來說,是創(chuàng)始人退出的一個方式,也是投資人退出的一個方式,但它并不是唯一的方式。說不定哪天騰訊很開心,說我要掏多少錢把你全買了,我們愿意賣就賣了,我覺得這個不是說絕對的。但是肯定有投資人會對他投進來的錢,會考慮退出方式,這個是一定的。